北京东城:网络电信犯罪专人专办

27.11.2015  12:06

“‘伪基站’的工作原理就是通过截断手机用户与电信运营商基站之间的联系,强行向一定范围内的手机用户发送信息。”近日,记者向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网络和电信犯罪检察处(下称“网检处”)检察官张洪铭展示一条积分兑换现金礼包的手机短信时,他立刻判断出这是发自“伪基站”的诈骗信息。
    东城区检察院网检处是北京市检察系统唯一一个专门办理网络电信领域犯罪的专业化办案机构,成立于2012年3月。“网检处共有5名检察官,成立以来已办理案件240余件370余人,不仅包括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盗窃、敲诈勒索、诈骗等传统罪名案件,还包括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开设赌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等新型犯罪。”张洪铭说。

    专业化队伍集中受理案件 
    2010年至2011年,东城区检察院集中受理了一批与互联网相关的案件,检察官通过办案发现,这类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并有犯罪空间广泛、犯罪成员分工专业化、犯罪手段隐蔽化等特点。经过充分调研,2012年3月,东城区检察院抽调5名业务骨干成立了网络和电信犯罪检察处。
网检处办理的案件主要是通过互联网、电信网络实施犯罪以及以互联网、电信网络为犯罪对象的案件。
为确保专业化水平,网检处在组建时,便着重挑选具有丰富侦监、公诉业务经验以及掌握一定计算机、互联网专业知识的检察干警。同时,该处多次组织干警结合案例进行日常业务培训,在总结归纳能力、分析判断案件事实与证据的能力等方面加强重点培训,并积极开展案件质量督查工作,确保不出现因审查不细、质量不高导致的无罪判决案件。

    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类案分析 
    2014年5月4日,东城区检察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批准逮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这是该处办理的首例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从2014年5月至今年1月,我处共受理‘伪基站’案件9件11人。这类案件属于新型案件,设备使用软件更新快,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取证固证难度大,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专业性问题层出不穷。”张洪铭说。
为此,网检处总结出了一整套办理“伪基站”案件的经验做法,包括从庭审角度出发,及时介入引导取证,针对案件证据标准不明、危害结果难以确定等关键问题,建议重点收集固定电子数据,最大程度恢复“伪基站”设备软件数据,明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时间、路线轨迹等要素,防止取证不到位等问题。
“积累办案经验后,围绕某一类型案件进行经验总结,是网检处发挥专业化办案优势的一个重要工作思路。”东城区检察院宣传处处长高小勇说。
    由于网络电信犯罪是一类新型犯罪,犯罪嫌疑人经常利用新手段、新技术、新设备,往往还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对于犯罪侦查、固证工作以及证据的认定可能出现较大难度。为此,网检处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和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建立合作关系,针对部分案件中电子数据鉴定、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讨论证,既为高校提供了现实的案例和研究素材,也帮助实务部门解决办案实际问题。
网检处检察官还结合办案经验确立了“网络电信犯罪总体趋势”“网络电信犯罪证据体系”“网络电信领域共同犯罪”“网络电信犯罪案件司法解释”“网络电信领域犯罪与传统犯罪比较研究”“网络电信犯罪电子证据的审查与运用”六大专题,开展调研,对信息网络犯罪检察工作建言献策,为建设成为网络电信领域犯罪的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作准备。

    优化办案力量提升工作水平 
    以深化沟通、加大公诉引导侦查等为突破口,东城区检察院网检处强化诉讼监督,与审判机关及侦查机关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就新型犯罪类案特点、法律前沿问题、诉讼文书和定罪量刑等内容及时研讨形成共识。
如针对刘某诈骗案中无被害人报案但其他认定诈骗的证据充分的问题,该处多次对照证据标准,夯实证据基础。同时,该处以办理督办案件为契机,加大与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网安总队的联系,进一步了解公安机关侦查思路,提前解决认定中的难点,为加速案件办理扫清障碍。
此外,网检处对所有具备独立办案资格的承办人进行跟庭考核,在庭审结束后召开专门会议查摆不足,把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发挥公诉人在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格局中的能动作用。
在严厉打击网络电信领域犯罪的同时,网检处还重视犯罪预防,一方面加强统计分析,梳理、总结网络犯罪的手法、成因、危害后果等,运用案例发布、情况通报等提出预防、整治的对策和建议;另一方面,针对案发单位在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改进保密技术、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水平等措施。
    “在办理网络电信领域犯罪案件中我们发现,由于网络犯罪研究的相对滞后,一些新类型、新手法的犯罪行为给传统证据体系和法律规定带来挑战。因此,网检处将继续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研究,满足办理司法实践中大量新型犯罪案件的需求。”张洪铭说。

    ■链接
    2014年3月1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了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10月,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邀请电子取证领域专家召开了“伪基站案件电子数据的采集与认定座谈会”。随后,该院网检处检察官撰写完成了《关于办理非法使用“伪基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件证据指引》,为高质量完成办案工作奠定基础。

      ■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大进网络电信领域犯罪具有专业性强和取证难、固定证据难等特点,需要专门研究和查办网络电信犯罪案件的行家里手,因此,东城区检察院设立网络和电信犯罪检察处这支专业化办案队伍,为打击网络、电信领域犯罪开启了一条“绿色通道”,相关工作经验值得其他单位学习借鉴。除了网络电信领域外,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检察工作也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检察机关应当从制度着手,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职能,通过对这些领域案件的专业化办理,实现专业化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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