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项治理为官“不为乱为”

28.05.2015  14:05

  5月底至今年年底,北京将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范围涵盖全市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对象包括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在岗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昨天,北京市纪委召开“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

  要把问题“一网打尽

  针对“为官乱为”的治理,将以解决滥用职权、办事不公作为工作重点。针对“为官不为”的治理,以解决审批难、办事难为工作重点。

  值得一提的是,不论是当“老爷官”、“逍遥官”、“腐败官”,都有多种的隐蔽形式,因此,市纪委在这次专项治理中,都特别为“为官不为”与“为官乱为”列出了“其它问题”这一单项,目的就是要把问题“一网打尽”,让整改尽量不留死角。

  建台账限期进行整改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专项治理将分为三个阶段开展。2015年5月底前完成宣传部署工作;8月底前完成区县和全市相关部门、单位的自查及意见征集工作,并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限期进行整改,实现“解决一件注销一件”;12月底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集中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专项检查和问题查处,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措施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一把手”进行追责。

  各单位成立治理小组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王海平要求,要畅通渠道,严肃执纪,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各单位要成立治理协调小组,市纪委监察局将进行督查,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到年底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之中,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的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网站开设工作专栏,并公开12388举报电话,通过包括网站、政风行风热线、北京市行政投诉热线96160在内的多种受理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网络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专门机构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检查体制。(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邹乐)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