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 逾期未整改企业将重罚

16.12.2020  09:30

  中新网北京新闻12月15日电 (记者 杜燕)今天,北京市交通委表示,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北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的基本原则。北京市交通委会同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和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共同约谈多家在京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企业及其运营平台,或将面临行政罚款、扣留车辆、下架APP等多重处罚。

  此次被约谈的企业涉及考拉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北斗信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考拉出行)、上海乾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筋斗云出行)、宁波小遛共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小遛共享)、武汉小象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芒果电单车)、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骑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投资人和控股方)等企业,违反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且存在未按要求进行电动车登记、未能准确披露服务信息、未建立用户押金预付金专用账户、未按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信息等多项问题,涉嫌严重扰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秩序。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经营平台的责任义务有明确的规定,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也明确了北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的基本原则。此前,北京市交通委已针对多家企业的违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据悉,因多家企业在工商系统预留的联系方式失效,执法人员曾前往失联企业的注册地址实施上门约谈,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骑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青鸟快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共享电动车企业注册地址为无效地址或无人办公。今年7月,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车辆曾因灼伤骑行人引发热议,事发后该平台多次变更经营主体及企业法人,该企业注册地址也已无人办公。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往往存在保养维护不及时、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安全风险高、电池污染严重等多重隐患,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未接受过专业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加之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带来较大的伤害和损失。

  北京市交通委还指出,在京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要严格遵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严禁违规投放、运营租赁电动自行车。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坚决取缔非法运营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资金安全,切记不要使用任何品牌的共享电动车。(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