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用碳纳米管工程化制备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研制”课题的招标公告
为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研究工作的质量,结合课题特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课题承担单位。本次招标工作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现请投标人就2015年北京市科技计划“先导与优势材料创新”专项课题“集成电路用碳纳米管工程化制备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研制”进行投标。
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名称及编号
招标课题:集成电路用碳纳米管工程化制备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研制
招标编号:SXC201501
二、课题目标
1、研制出集成电路用碳纳米管LPCVD相关工艺及设备,指标达到:炉管直径6英寸(可处理4英寸基片),最高温度1100摄氏度,升降温精度达到0.2摄氏度/分钟,同时具备气、液态源加注功能;
2、基于该设备开发出4英寸、平均长度大于100微米、半导体性碳纳米管比例大于90%、密度大于20根/微米、平行性小于5度的水平阵列的碳纳米管。
三、投标人资格
1、在北京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和中方股份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资信良好,在最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3、投标人在北京市科委的信用评级为C以下(含C)的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4、承担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课题到期应结题而未结题的单位,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5、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投标人资格条件。
四、投标须知
投标人应在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开发领域有2年以上的经验,且有相关实际产品应用,并提供相关证明。
投标人如有合作,应在投标方案中明确说明合作内容、方式、技术方案等重要内容。投标时必须签订分工明确的合作协议。
五、招标课题研究进度要求
完成本课题的时间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课题任务书》之日起2年内完成。
六、课题经费
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总经费来源于招标人资助资金和中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资助资金来源于北京市地方财政拨款,按现行财政拨款相关规定支付。招标人对本课题资助资金上限为人民币600万元,经费的支付办法以双方签订的《课题任务书》为准。
课题中标人应提供的配套资金不低于800万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投标者,请按下述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
2015年4月23日起至2015年5月20日止(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30分。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科技大楼西楼6层601室(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八、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九、投标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
2015年5月21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015年5月22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科技大楼西楼6层601室。
十、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科技大楼西楼6层(618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联系人:杨鸿佼 张辰 李点睛
电话:010-66127010,010-66516155
传真:010-6612701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科技大楼西楼6层601室
邮编: 100035
监督电话: 66153445(纪检监察处)
北京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