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存智:强力助推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法治建设
11月27日,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在京举办第五届国土资源法治学术研讨会,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国土资源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在会上提出,立足已有基础,明确重点任务,找准着力点,构建更为开放的参与平台,强力助推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法治建设。 胡存智指出,经过多年探索,国土资源法治建设具备坚实基础。新形势下,国土资源法治建设要立足已有基础,明确重点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法律规范体系,让国土资源管理有规可循,主要包括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体系,处理好改革与立法的关系,注重科学立法。二是继续加强国土资源法治实施体系建设,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主要包括坚持职责法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是深入开展法治能力建设,培养国土资源系统法治信仰。 胡存智重点强调了国土资源法治建设的几个着力点。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国土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其次,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是国土资源法治建设的基础。四中全会提出的保障公民权利、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生态法制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与国土资源管理息息相关,要主动做好有关顶层设计,全面加强土地权利体系和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框架研究,突破《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的难题,加快不动产登记系列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程的研究制定。再次,事权配置合理是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关键,真正做到“把责任和权力放下去,把监管和服务抓起来”。最后,树立全民法治国土观念是国土资源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构建更为开放的参与平台,解决好社会力量参与国土资源法治建设的方式和途径问题,建设国土资源系统高端专业化智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