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加油加气站非油品设施安全设置管理要求》
近日,本市出台《加油加气站非油品设施安全设置管理要求》,对加油加气站内建/构筑物、电气设施等非油品设施的安全设置提出要求。据北京市安全监管局介绍,加强和规范加油加气站非油品设施设置是建设首都国际化都市的需要、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需要、也是强化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的需要。从规范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台加油加气站非油品设施安全设置的相关管理要求十分必要。
《加油加气站非油品设施安全设置管理要求》的制定,目的在于通过对相关标准的规范和统一,改善加油加气站安全运营水平,标准的推行将进一步规范加油站整体形象,消除安全隐患,解决本市加油加气站内由于建/构筑物、电气设施等非油品设施的设置不规范,而带来运营管理潜在威胁的问题。
◆文件有关说明
▲目的:解决突出安全问题
本市现有加油站1000余座,从市安全监管局前期调研情况看,目前各加油站的非油品设施设置标准参差不齐,部分加油站非油品设施设置不规范。如:声光报警器位置设置不合理、进出口未设置减速带、代销商品摆放混乱,已经成为加油站运营管理的潜在安全风险源。在前期现场调研的基础上,《加油加气站非油品设施安全设置管理要求》的制定,是针对本市加油加气站非油品设施设置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注重罩棚、防撞柱、减速带等非油品设施的设置要求,又涵盖安全标线、电缆线路保护、配电室的安全管理要求。通过标准的实施,将解决由于非油品设施设置不规范,而带来的突出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过程:深入研究、科学准确、量化指标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以现场调研资料为基础,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广泛引用、研究与加油站安全管理相关的国标、行标、规范、规定等文件的内容,在现有安全要求的基础上细化标准,充分征求专家意见,并征求其他安全管理部门、区县安监部门、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企业的意见,保证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加油站的安全管理现状,同时结合了本市加油加气站非油品设施安全设置管理的实际情况,量化标准指标。如在现行标准中对加油机附近做出了设置防撞柱的要求,本规范中又进一步增加了防撞柱材质、形状、固定方式等要求,量化直径不应小于100mm、壁厚不应小于4mm、埋设深度不应小于220mm等指标。
▲特点:侧重安全、兼顾形象、便于操作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以《北京市加油加气站外观形象管理规范》为基础,调研中发现,有个别单位将商品和货架放置加油机旁边,且位于爆炸危险区内,存在商品或货架因碰撞、静电等原因产生火花而发生爆燃和其他一些不可预知的危险,并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为此,本标准规定商品和货架不应设置于爆炸危险区内,减少了站区内发生爆炸、碰撞等安全事故的几率。另外还有部分单位建筑出入口紧邻汽车通道,当门向外开或者人员走出建筑物时,易发生碰撞事故,所以本标准规定站房及其他房屋出入口与行车道交叉处,应设置台阶,且台阶的宽度应大于出口门扇的开启宽度,以降低车辆碰撞事故发生的几率。少数加油站站区路面破损;安全标识、标线褪色;罩棚檐口标识不能保证完好、整洁,本标准规定站区路面应保持平坦、完好,便于通行;安全标识、标线应保持完好、清晰;陈旧、损坏的罩棚檐口标识应及时更新、修复。标准符合北京市加油加气站的实际情况,要求明确、易于操作。
◆重要条款梳理
▲平面布局安全距离被量化
·站内建/构筑物与站内工艺设施、站内建/构筑物之间、站内建/构筑物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 50016和GB 50156的有关规定。
·与加油加气业务无关的经营性物品,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外及汽车通道外,并应在其周边地面上标识安全线。
·站区内距离入口和出口边线2m处应分别设置反光减速带,以减速带中心做视点的120°范围内不应设有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加油加气站站区地面标识的安全线应符合GB 50156的有关规定。建筑物及突出地面的构筑物与汽车通道相邻时,宜在其周边地面上标识安全线;加油/气、卸油/气场地宜标识停车位边界线;站区地面宜标明汽车通道、车辆路线走向;加油加气站内地面上标识的边界线、安全线宽度宜为100mm~150mm。
·加油加气站应按GB 50156的有关规定配置防撞柱/栏。防撞柱/栏应采用钢管或其他耐冲击材料圆管制作,直径不应小于100mm、壁厚不应小于4mm;防撞柱/栏底端应与混凝土地面固定牢靠。防撞柱/栏底端采用直接埋设于混凝土地面内的方式固定时,埋设深度不应小于220mm;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时,地脚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mm,地脚螺栓的规格不应小于M10,埋入混凝土内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m,每根立柱的固定螺栓数不得少于4个;橇装式加油/加气装置附近的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低于地面0.8m;防撞柱/栏或车档的表面,宜喷涂黄黑相间的反光漆。
▲建筑物出入口需设防滑台阶
·建筑物灭火器的配置和设置,应符合GB 50140和GB 50156的有关规定。
·建筑物的出口与汽车通道紧邻时,应在出口外设置防滑台阶。台阶踏步的高度不应小于0.1m,不宜大于0.15m,台阶的宽度应大于出口门扇的开启宽度,且不应小于0.6m。
·建筑物落地玻璃门、落地玻璃窗,应在视线高度范围内设置醒目的碰撞警示标识。变配电间的配电盘操作位地面应铺设绝缘垫。
·除了橇装式加油装置外,加油、加气场地应设罩棚。罩棚的建筑构件、装饰装修部件的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设计值,应符合GB 50009的有关要求;罩棚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GB 50222-1995规定的B级;罩棚遮盖加油机、加气机的平面投影距离不应小于2m;罩棚檐口标识的商标、文字、图案应固定牢靠且准确规范;罩棚柱附近应设置防撞柱;罩棚屋顶形式宜为平屋顶,其厚度不宜大于1.5m。
▲部分室外地下构筑物要做防水、防渗措施
·站区防渗油罐池的设置,应符合GB 50156和DB11/588的有关规定。
·油罐人孔操作井、加油机底槽、卸油口井,应采取防水、防渗措施。
·当油品卸车点设置保护箱时,保护箱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不燃材料制作,并设置通风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的保护箱,箱体应与防静电接地系统做可靠连接。
·与加油/气作业、接卸油/气作业无关的阀门井、检查井、排水沟等有地下空间的构筑物,不应设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和油罐车卸油停车位周边5m的范围内。
·室外地下构筑物的井盖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不燃材料。位于非停车场地、非行车道下的井盖及井座应高出周边地坪0.15m~0.2m;位于停车场地及汽车通道下的井盖应采用密封、承重型。
▲电气设施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的设置应规范化
·油罐高液位声光报警装置应设置在卸油现场操作人员能够听到或看到的地方和有人值守的房间内。
·加油加气站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 50057和GB 50156的有关规定。建筑物防雷引下线应设置可断接的接地电阻检测点;钢制油罐、LPG储罐、LNG储罐、CNG储气瓶组、加油机和加气机应设置可断接的接地电阻检测点;卸油/气场地内用于防静电接地的固定装置及可断接的接地电阻检测点,应设置在爆炸危险1区外。
·加油加气站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像显示器应设置在有人值守的房间内,并应符合AQ/T 3050的有关规定。
▲站区环境应保证运营安全
·站区路面应保持平坦、完好,便于通行。路面出现凹凸、碎裂、隆起及水毁塌方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标识、标线应保持完好、清晰。
·陈旧、损坏的罩棚檐口标识应及时更新、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檐口标识应及时拆除。
·加油加气站内的建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破残的建筑物外立面应及时修复;建筑物屋顶不应堆放杂物,雨水排水口应保持畅通。
·配电室、锅炉房、备用发电机房内不应堆放杂物,并应保持干净整洁。
·爆炸危险区内的电缆线路保护管,其管口的密封措施应保持完好。
·防雷防静电系统、火灾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定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