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管

25.04.2015  12: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过程质量监管,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知》,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提出了严格要求。

  该通知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切实加强生产质量管理,配备符合条件的技术负责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的水泥最小用量、矿渣粉和粉煤灰等矿物掺和料最大掺量不得违反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使用、调整的生产数据应当真实、唯一、准确;明确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使用环节的服务;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分别对企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动态监管,对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按照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规定进行动态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大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市和区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并按照相关记分管理办法进行记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