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车辆出入教学区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教学区是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的主要区域,车辆大量出入,极易引发各类交通事端。为了有效控制进出教学区的车辆,消除教学区内的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地大京发〔200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进出教学区机动车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教学区原则上只允许特种车辆及持有有效《教学区通行证》的车辆进入,其余车辆一律不得驶入。
2、《教学区通行证》由保卫处按相关规定核发,每车一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3、无证车辆确因公务需要或其他情况(如运送建筑材料、家具物资等)需要临时进入教学区的,须由有关单位(部门)提前1个工作日向保卫处提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临时进入教学区的车辆应按时驶离教学区,不得延时停放。
4、进入教学区的车辆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服从保卫处的统一管理,按划定区域停放。
5、进入教学区的车辆限速15公里/小时,遇有路口或转弯时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超速、急转弯等。
6、除特种车辆及学校批准的车辆外,学校东门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7、以上管理措施于2012年4月2日起正式实施,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件:教学区机动车进出审批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交通安全委员会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