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22.05.2018  02:23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会同我委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加速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力求解决城市发展中建筑垃圾急剧增长的问题。

  《意见》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建设移动式或半固定式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发挥其机动灵活的特点,保证建筑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大兴西红门镇一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企业,从2014年起开始做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其生产的骨料已使用在京台高速、通州大运河的建设中。大兴西红门镇新三余村把已拆除的工业大院改造成为一处停车场,铺停车位的地面用的是建筑垃圾破碎后的再生骨料。在昌平区沙河镇,北京建工集团下属资源处理公司与当地合作建设的处理项目今年年初投产,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的能力为70万吨。未来,除了满足沙河镇的建筑垃圾处理需求,还可以对周边地区产生的垃圾进行吸纳处理。

  《意见》提出,要实现拆除利用一体化管理,实施建筑拆除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一体化管理。朝阳区十八里店是拆违量较大的一个乡,在拆违中十八里店乡通过将可利用的垃圾分类拆除,比如,门窗玻璃塑料铁器等都先拆出来进行处理,现场的建筑垃圾百分之八十都可以再次利用。目前,该乡引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企业进驻西直河村,开始投产。

  从2017年底开始,本市将300平方米以上的1.2万多处的拆违重点点位纳入遥感监测范围。目前,市疏整促专项办已将拆除违法建设、棚户区改造、留白增绿等工作纳入卫星遥感监测范围,对重点点位实现每月遥感监测一次,实时督促属地尽快处理。

  为拓宽资源化处置与综合利用费用来源,《意见》提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资金可用于支持各区违建拆除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与综合利用费用支出;资源化处置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处置费用合同价格不高于现行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的150%,并纳入项目拆除成本或项目建设成本中。

  建筑垃圾通过资源化处置的方式加以利用,既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又能够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为在市场推广建筑废弃物再生品,《意见》要求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同时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率先在指定工程部位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品,并鼓励社会投资工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