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内控制度建设

22.03.2018  06:52

3月16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江苏省农机局代表做了题为“全面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内控制度建设”的发言。全文如下:

近年来,江苏省围绕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省建设和高效绿色农机化发展,按照“保重点、补短板、降定额、控过剩”的思路,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为抓手,发挥政策的导向和调控作用,优化“品目管理、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模式,确保政策落到实处。2017年全省补贴10大类48个品目机具,办理补贴机具7.78万台(套),使用补贴资金9.16亿元,加上延补上年敞开补贴缺口3.62亿元,共使用补贴资金12.78亿元,占年度中央下达规模的98.37%。

针对前些年违法违规案件较多的情况,江苏省认真分析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关键控制节点,提高内部控制针对性,有效促进了政策平稳有序精准实施,遏制了违法违规案件多发易发势头,近两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领域无一例刑事处分案件发生。江苏省纪委要求“认真总结农机购置补贴防控系统性廉政风险的有效措施和典型经验,为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农机系统由十大风险行业之一实现正面转身,维护了部门良好形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坚持六个结合,理清风险节点,实现精确防控。

一、内部控制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实现规范化

围绕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内控制度。2015年以来,先后印发了《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责任追究制度》、《江苏省农机补贴投诉处理规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10多个系列文件。各项目县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了主体责任,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省财政厅委托的第三方绩效考核结果显示,农民的政策满意率超过80%。

二、内部控制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实现程序化

确定和发布年度补贴品目和各档补贴额,责任大、风险高、社会高度关注。我们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公开征询、提出方案、集体研究、公示建议稿、联合发文、公布执行等各个环节。一是公开发函征求市、县农机部门和全社会意见,并进行汇总分析;二是按照规定,结合江苏省补贴资金规模、农机化工作重点等情况,提出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分类分档及补贴额建议稿;三是与省财政厅会商一致,提交局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通过,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三、内部控制与高效服务相统一,实现信息化

每年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牵扯产销企业很多精力,管理部门工作量大、责任重,为避免企业往返奔波,江苏省开发启用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明确企业自主投档并承担主体责任,实现网上自动审核、操作,减少人为干预,全过程可追溯。主要流程:一是企业网上自主投档,对投档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是专家形式审核,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核实;三是信息公开和全程监督。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投档审核工作,所有投档信息在省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未通过产品公开明示原因,无异议后导入管理辅助系统操作。

四、内部控制与动态监管相一致,实现公开化

补贴工作涉及产销企业、购机者和管理部门,从补贴申请、审核、公示、兑付,到监督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江苏省研究出台了《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统一规范了8个处理文书格式,并依法依规对群众投诉举报、上级及相关部门批转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从立案调查、约谈、事实认定,处理决定等全程公开,防止人为干扰和主观偏差,违规行为处理由案例化向程序化、规范化转变,流程清晰、标准一致。公开处理结果,主动接受监督,维护政策严肃性、公平性,震慑其他企业。

五、内部控制与资金管理相统筹,实现精细化

农机购置补贴的规范实施,归根结底要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工作人员职务安全。全省通过建立保障财政资金合规支付、安全使用的防控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要求,坚持“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资金。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各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细化农机、财政部门及人员职责分工,形成职能清晰、岗位明确的职责体系,资金使用缺口预警提前到乡镇录入关口,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

六、内部控制与绩效考核相归集,实现长效化

把风险防控列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重要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节点要求,组织开展阶段性督导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凡是受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一是公布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及评分依据,体现考核指标体系的合理性,防止暗箱操作;二是层级监管、逐级评分考核,发挥各层级梯次的职能作用,保证考核的准确性;三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县乡的绩效管理进行抽查,体现公平性和独立性;四是对各地的绩效考核评分工作进行抽查,通报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补贴资金和监管经费等分配下达的重要依据,促进考核结果的有效应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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