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税局运用办税监控机制 督导“20条”落实

15.06.2016  18:08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北京国税对办税服务厅实行“日监督”、“周研判”、“月预测”的工作机制,通过对全市办税服务运行的每日监控,用办税监控机制督导“20条”优化纳税服务举措落实到位。

   监控办税服务厅业务量。 每日监控办税服务厅重点业务办理量情况,编制《网上办理涉税事项目录》,对办理量大的可以在网上办理的项目开展重点宣传引导,落实“积极引导营改增纳税人网上申报”工作要求。监控手工申报数据,在引导网上办税的同时,加强对因个人偏好到选择到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纳税人的辅导,落实“做好纳税申报的现场辅导”工作要求。监控发票认证数据,统计窗口、自助机和网上办理比例,有针对性的提醒各局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做好区县增值税发票认证宣传”工作要求。监控减免税数据,落实“确保减免税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监控窗口代开发票数据,有针对性的提醒各局增加窗口、人员和代开发票自助机; 监控办税服务厅实时影音。 每日监控各办税服务厅实时影音,对办税服务厅标识规范、窗口设置、制度执行、咨询解答、领导值班、流动导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应急处置及技术服务单位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做好纳税申报的现场和上门辅导”、“设置办税服务厅首次申报专窗”、“探索建设国税地税“一窗式”服务”、“进驻窗口实现全流程办结”、“确保服务制度和兜底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先收后办机制”、“强化对技术服务单位监管”等工作要求; 办税服务厅人流量和办理时间监控。 每日监控办税服务厅人流量、办理时间和等候时间,督导区局合理增设窗口和人员或办理地点,减少纳税人等候时间,提示各局对办理业务量大的重点企业申报、代开、认证等事项进行错峰预约。落实“错峰预约纳税人申报”和“帮助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地点”等工作要求; 监控微信宣传情况。 要求全市运用微信渠道开展有重点的宣传。通过监控市局和区局微信营改增有关信息,尤其是纳税申报、减免税优惠政策、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引导网上办税、不动产交易代征代开、增值税发票开具、营改增政策解读等内容信息的推送、阅读量、转发量情况,落实“强化纳税申报宣传培训”、“确保减免税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做好区县增值税发票认证宣传工作”、“积极引导营改增纳税人网上申报”、“切实做好不动产交易代征、代开的导税服务工作”、“加强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的宣传辅导”、“做好营改增政策的宣传解读”等工作要求。要求全市运用微信预约功能引导纳税人错峰申报,让纳税人通过微信实时了解各办税服务厅的等候状况,合理选择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税。通过监控市局和区局微信预约办税、微信取号、办税厅等候人数等情况,落实“错峰预约纳税人申报”和“帮助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地点”等工作要求; 12366热线咨询情况。 监控热点问题解答,建立热点问题24小时快速反应机制,收集整理疑难问题和热点问题,送交业务部门研究确定答复口径,及时维护进12366税收知识库并推送至办税服务厅咨询岗,确保咨询答复及时精准,落实“强化纳税申报的宣传培训”、“提高12366热线咨询质效”、“建立疑难问题解答机制”工作要求; 营改增相关投诉情况。 每日监控营改增相关投诉情况,提速投诉处理,落实“畅通投诉渠道维护纳税人权益”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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