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贫困县办公用地建“豪宅” 13名干部被处分

11.04.2016  13:15

  一块办公用地经过几轮“变脸”,最终被用作建设联排私人住宅,其中分配给领导的住宅,有的规划建设面积达五六百平方米。近日,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违规建房问题被查处,包括副县长、法院院长等在内的13名干部被纪律处分。

  被查处的都安县法院干警住宅项目,位于都安县城北部屏山北路,紧邻法院办公楼。记者近日在现场看到,这些住宅大部分已经打好了地基,有的已建至三层。

  都安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韦锦欢告诉记者,项目于去年1月被叫停。该住宅小区计划建设130套住房,包括70套联排住宅和60套普通住宅。

  当地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显示,这片联排住宅规划建设5层,每套占地80平方米至110多平方米不等,建筑面积均在400平方米以上。其中,8号楼的5套住房折算下来,单套住宅规划建筑面积为550多平方米。

  虽然该住宅以“法院干警小区”名义建设,但130名业主中却有38人并非法院职工,有的是私企老板。法院提供的信息显示,8号楼的业主为覃洪斌、唐秀辉、韦挺、蓝锋、韩俊步等5人,均为时任都安县法院领导。其中,覃洪斌为法院院长。

  据了解,都安县法院小区所占土地原是在2006年被以“都安县人民法院迁建项目”征收。根据河池市政府的批复,同意把国有土地合23.5亩划拨给都安县法院作为办公用地,把国有用地3.3亩出让给法院作为住宿区。但事实上,都安县法院最终只用了这块地的一小部分建设办公楼,其余大部分用于建设干警住宅。

  位于大石山区的都安县,自然环境是典型的“九分石头一分土”,土地资源十分稀缺。在这样的地方建公务员超大“豪宅”,引发当地群众不满。

  据河池市纪委近日通报称,都安县法院住宅小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存在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违反规定出让国有土地;违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转让国有土地资产;违规将地块拆分发放规划许可证并规划建设私人住宅楼;违反规定提高土地容积率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监督不力等严重违规违法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河池市纪委对时任分管副县长以及法院、国土、建设等部门共13名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明知是违规违法行为,却因层层签批要求办理,或以‘打擦边球’方式实现貌似程序合法,是在玩弄法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认为,信息公开是避免暗箱操作、违法审批的利器。应将每个项目的审批文件上网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在公务员法中应明确有“及时抵制、制止、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定职责义务,由上级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受理相关举报。

来源:中国网 编辑:褚峥 FN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