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力量合理配置 检查处罚分工协作

04.06.2015  23:10

  2013年,市监督总站在轨道交通工程政府监督管理方面首次探索实践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将原来集中在一个科室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分离到两个科室实施,由专门科室相对集中制作行政处罚案卷。

  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分工协作工作机制,一方面最大限度地释放了监督活力,将一线监督人员从繁杂的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工作中解放出来,使其将精力专注于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并督促责任主体消除安全质量隐患。2013年8月分工协作工作机制运行后,全年监督检查工程820项次;2014年监督检查工程984次,较2013年增幅为20%。2013年立案处罚数量为58起;2014年立案处罚数量81起,较2013年增幅为39.6%。另一方面规范了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缩短了案卷制作周期,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率,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案卷制作周期从2013年的3.5月/卷,缩短到2014年的2.5月/卷;案卷规范性问题扣分从2013年的2.1分/卷,减少到2014年的1.46分/卷;零扣分案卷即满分案卷从2013年的1卷增加到2014年的11卷。

  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在施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由于监督检查人员与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人员不是同一人,部分案件特别是疑难案件调查取证难度较大;相对固定的一批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另一批人员做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导致部分监督人员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一手硬,一手软”。对此,市监督总站正在着手研究一是建立疑难案卷协同制作制度,作为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分工协作工作机制的补充。二是建立一线监督人员和案卷集中制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促进全体监督人员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能力的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