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受贿242万元受审 认罪悔罪不上诉

28.06.2016  11:01

  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 于立霄)中国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涉嫌受贿一案2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他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不会上诉。

  检方指控,被告人张力军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华龙环境工程公司、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原副厅长姚某等9个单位和个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42.99万元。

  在法庭上,张力军承认受贿的犯罪事实。在作最后陈述时他说:“我的所作所为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和家人,我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判决。”他还表示,不会提起上诉。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力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公开资料显示,张力军生于1952年7月20日,是山东省莒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在吉林省工作。1993年1月—1997年2月任中国环境报社社长,1997年2月—2004年12月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工作,2004年12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8年3月至2013年2月出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2015年7月张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因涉嫌受贿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5年12月3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此案当庭没有宣判,将择期判决。(完)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