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到市检察院调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
3月31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专项报告调研会在市检察院召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司委主任委员刘维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福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市人大内司委原副主任委员赵志建,内司办副主任王玲等领导及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司委主任委员刘维林主持会议。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副检察长甄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殷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铁军以及市检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保京,市检二分院巡视员王立,市检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一俊,市检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幸民等领导参加会议。
敬大力对市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到市检察院调研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市检察院将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五月份的专题报告工作。
一是要把司法改革的内容汇报清楚 。2016年以来,各项改革叠加聚合,从内容上看,包括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各项诉讼制度改革、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从层次上看,包括中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部署的各项改革,以及北京市检察机关经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工作机制创新。我们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相互促进,注重落实、落细、落小,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二是要把司法改革和法律监督的关系汇报清楚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根本职责和使命所在。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改革要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职能定位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
三是要把北京检察改革的目标定位汇报清楚 。2016年2月孟建柱书记来京调研时提出北京要争当全国司法改革的领头羊。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北京市检察机关发挥后发优势,努力实现弯道超越、后来居上。近期,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思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检察,怎样建设首都检察”这一时代课题,研究谋划“十三五”时期首都检察工作,出台“六个体系”建设规划,固化已有的改革成绩,推动改革进一步细化、深化,形成具有北京特色、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与北京市的改革发展同频共振。
敬大力表示,检察监督工作任重道远,殷切希望市人大和各位代表继续关注、监督、支持检察工作,督促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忠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下一步,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坚持“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的标准定位,继续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切实承担起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庄严使命。
会上,市人大听取了市检察院、市检一分院、二分院、三分院和四分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有关情况的汇报。
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并就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出了真知灼见。在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方面,代表们提出要梳理和强化检察监督本源定位,积极拓宽监督线索来源,突出专业化建设,构建围绕诉讼活动、行政权运行、公共利益等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在落实四项改革任务方面,代表们提出要以责任制改革为主线,构建完善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办案组织架构,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在服务中心工作方面,代表们提出要着眼首都发展大局,进一步做好服务副中心建设、科技创新和产权保护等核心工作。在队伍建设方面,代表们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改革的适用性,完善人才培养、交流、引进机制,关注干警待遇和职业获得感。人财物统一管理后,要更加注重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争取更多支持。
刘伟对北京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多项改革任务叠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实现跨越,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贯彻中央的改革精神,有新认识、新思考、新定位、新理念,真改真试真探索,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走在了全国前列。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时提出的“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的要求,以“三首”标准定位积极谋划检察工作,值得肯定。希望北京市检察机关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工作,以“四个自信”、“四个意识”深化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时代课题的认识,积极发挥首都的表率作用,创造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