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工商分局利用 “三个完善”应对第三方平台广告 “三难”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11月至今,丰台工商分局共接到涉及第三方平台的广告类投诉举报1406件,其中投诉439件,举报967件。第三方平台投诉举报具有如下特点:一、涉及商品类别以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为主。其中日用百货投诉举报类1274件,食品类66件,家用电子电器类34件,比重高达97.72%。二、涉及问题划分以虚假广告及绝对化用语为重。涉及虚假广告的共1216件,涉及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共计942件,且广泛存在一则投诉举报涉及多类问题的情况。三、涉及企业以主流第三方平台为多。其中淘宝735件、天猫436件、京东159件,占总量的94.59%。
为进一步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广告监管,积极应对目前执法中面临的“违法行为核查难、处罚决定执行难、职业索赔人应对难”的“三难”问题,丰台工商分局利用“完善数据归集分析、完善线索处理程序、完善案件查办指导”三个完善积极应对以上“三难”问题。
一是完善数据归集分析。分局将各渠道收集的案件来源统一纳入案件来源管理系统, 便于案件线索甄别分派,并可通过系统数据进行分析研判。
二是完善线索处理程序。分局要求执法干部强化投诉举报处理的程序意识和痕迹意识,严格遵守各处理环节的时限要求,并做好处理痕迹的采集和留存,加强投诉举报档案的管理。
三是完善案件查办指导。分局广告科指导各办案单位严格遵守案件管辖及查办原则,统一执法标准及处罚裁量,坚持广告案件查办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避免遗漏违法主体,确保查处到位。通过“三个完善”相关措施的严格执行,分局广告类投诉举报量有所下降,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初见成效。在以后的第三方平台广告监管工作中,丰台工商分局将继续结合辖区实际,紧跟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第三方平台广告监管机制,通过切实有效的手段促进第三方平台广告在一个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中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