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法院:创建“民刑联动”机制 惩防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历来是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的对象,其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也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为了防范和制裁此类行为,东城法院探索建立“民刑联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并于9月23日召开发布会,介绍该机制的主要内容及初步成效。
据东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波介绍,民间借贷由于合同法律关系相对简单,证据伪造、变造较为容易,因此民间借贷纠纷成为虚假诉讼的多发区。鉴于此,东城法院以该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天坛人民法庭为试点,在该院“诚信工程”基础上,探索建立了“民刑联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
据介绍,该机制综合运用民事、刑事手段,法院内部源头甄别、外部线索对接公安和检察机关,实现内外联动、刑民合力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的新态势。
首先,从内部构建起立案、审判、执行三位一体的全流程防控机制,破解虚假诉讼“识别难”。
在立案阶段,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与跟踪预警机制,依托关联案件检索、信息筛查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关联案件检索,初步甄别异常案件,制作虚假诉讼提示单随卷移送,向审判庭室发出预警。
审判阶段以庭审为时间节点,做到前、中、后全面甄别防范。开庭前严格依法审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础信息材料、委托手续等,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被告下落不明或原告拒不提供被告联系方式等异常情况,案件疑似虚假诉讼的,依法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询问,并通知案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
庭审中,对于双方当事人配合默契、缺乏对抗性;原告代理人对案件事实陈述不清或拒不配合人民法院调查;案件证据不足,当事人双方仍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明显不符合常理;证据存在伪造、变造嫌疑等异常情况重点关注。
庭审后,独任法官、合议庭认为案件属于或涉嫌虚假诉讼的,将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必要时由审判委员会审议。对虚假诉讼参与人,根据情况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在后续执行阶段,加大与法院执行局的协调配合力度,将打击、防范虚假贯穿于民事诉讼各个环节。
同时,东城法院探索建立公、检、法三位一体联合防控机制。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案件,在初步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及时跟进督办,力促虚假诉讼案件重要证据的固定和全部事实的查清。特别对于虚增债务金额、制造虚假给付证据、毁匿还款证据的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该类案件因具备民间借贷假象,当事人自行报案有一定难度,法院向公安机关移转犯罪线索后,由检察机关监督协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处理,保护当事人权益。
据介绍,东城法院“民刑联动”工作机制经过初步探索,已取得一定成效。经天坛法庭移送并已立案的涉虚假诉讼罪案件3件,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冯某某因犯虚假诉讼罪,已于2020年8月19日被东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发布会上,王波副院长表示,“民刑联动”工作机制是发现犯罪线索、惩办犯罪行为、净化诉讼环境、维护司法权威的有力抓手。东城法院将进一步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化工作机制,捍卫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