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学生可将创业折算为学分 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14.05.201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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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中关村创业街,3W咖啡馆内的创业者。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将创业折算为学分,高校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选修课。

  这些措施都出现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就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下发的文件中。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并建立教务部门牵头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亮点1 高校要设置合理创业学分

  学生能从国办《意见》中收获什么?学分、转专业机会、休学创业、奖学金都有所涉及。

  《意见》提出,各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

  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还将得到高校优先支持,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高校还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继教育部发文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后,国办《意见》又重申,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解读】国际劳工组织KAB创业教育中国研究所副所长刘帆:改革可以解决学生创业参与率的问题。首先,通过放宽修业年限、保留学籍休学创业,降低在校创业的机会成本,使学业不再成为创业的隐忧。

  其次,弹性学制也有利于增强学校对创业行为的容忍度,以前老师会觉得4年大学学习本来时间就紧张,学生再创业会显得不务正业,而放宽年限后,可以至少让老师不成为阻力,有利于营造学生创业的良好环境。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