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刘敬鲁:推动我国管理哲学创新发展

05.07.2016  00:36

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这一重要论述,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管理哲学是研究管理现实深层问题的学科,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和前瞻性。改革开放以来,在回应社会矛盾和管理难题的过程中,管理哲学的致思重点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从科学维度到人文维度、从辩证法到社会担当、从思维方式到价值问题。当代中国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和转型,这为管理哲学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也提出了一系列全新课题。我们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从解答这些新课题入手,推动我国管理哲学创新发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

共同管理主体的建构问题

从20世纪中叶起,人类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在世界范围被广泛采用,并对社会生活各领域产生了深刻影响,致使人们之间、阶层之间、民族之间的竞争空前激烈,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新问题层出不穷,国家治理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强。面对这种日益复杂的形势,原来的单一管理主体越来越难以应对。与此同时,多数国家公民的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各类社会组织对政府的“补缺”功能日益凸显。因此,建构新型管理主体——共同管理主体,形成执政党、政府、公民、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管理的格局,已成为国家治理发展的一个大趋势。

从哲学层面研究共同管理主体的建构问题,需要着重阐明以下内容:一是共同管理主体的内涵和本质。共同主体不是多元主体的简单并列,而是多元主体的有机统一。近年来,我国学者关于管理哲学的讨论突出强调管理主体多元化的重要意义,这无疑抓住了当代管理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仅仅强调这一点是不够的,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共同管理主体的建构问题。二是共同管理主体的管理理念问题。理性共识、人文关怀是共同管理应秉承的重要理念,关键是要确立落实这些理念的正确原则和方法。三是共同管理主体的运作条件问题。这包括如何建立即时联通的信息平台、确立便捷的交流机制和科学的决策程序等。

建构共同管理主体对提升民众素质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对以人民群众为主人和实践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更是如此。在这方面,我国正在推进的社区居民、村镇居民自主管理实践,可以说是在基层共同体层次上建构共同管理主体的重要尝试。只要坚持下去,及时总结经验,必将进一步形成基层民众共同对相关事务进行管理的格局,实现基层管理的历史性进步。

  管理中价值关系的正确处理问题

管理在本质上与价值问题直接相关,是推动价值创造、处理价值关系的过程。无论是宏观共同体的管理,还是微观共同体的管理,都需要实现诸多基本价值,包括共同发展、和谐有序、个体成长、创新、公正、自由、平等等。这些基本价值处于社会生活的不同层次,具有各自的特性、功能和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发生碰撞、摩擦甚至冲突。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构成我国管理哲学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价值关系问题对于任何共同体的生存发展都至关重要。管理哲学研究要取得突破,必须对此加以认真研究。从我国管理的现实情况看,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立引领方向的价值。这是共同体生存发展的灵魂,是其安身立命的根本。就我国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的引领方向的价值是人民群众共同发展、共同幸福。二是实现主导价值与从属价值的良性互动。从类别上说,应明确是以创新价值为主导还是以秩序价值为主导,是以道德价值为主导还是以功利价值为主导,是以合作价值为主导还是以竞争价值为主导,等等。三是建立价值实践的动态平衡关系。各种价值实践是相互关联的,只有保持动态平衡,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四是消弭各种价值关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在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的今天,人们的价值认知和价值诉求存在差别甚至矛盾和冲突。有效消弭这些矛盾和冲突,是实现共同体顺利发展的关键。

综观当今人类社会的各种管理问题可以看出,深入研究正确处理基本价值关系的问题,不仅是创新国家治理和组织管理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改革和完善国际治理体系的迫切需要。近代以来,世界上不同类型的国家由于在发展道路和历史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形成了不同的价值关切、价值体系、价值评价标准。改革和完善国际治理体系,需要有效协调这些价值关切、价值体系、价值评价标准。

  利益管理的正义性问题

当今时代,利益实践已成为一种重要社会实践,利益关系已成为一种重要社会关系,出现了一系列深层次利益矛盾甚至利益冲突。在这一背景下,利益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从管理现实看,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政府都把利益管理作为关系国家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任务。这也决定了利益管理成为国内外管理哲学关注的一个重点领域。

在利益管理中,正义性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利益管理只有具有正义性,才能获得人们的认同和支持。对利益管理正义性的研究,应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如何确立利益管理正义性的标准。这包括利益管理正义性标准的内涵以及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些标准等。另一方面,是如何确立利益管理正义的基本理念。一是利益创造方面的正义理念。以往的研究对这方面重视不够。实际上,在利益创造的目的、社会资源的利用和利益主体的创造手段等方面,都会产生正义与否的问题。二是利益分配方面的正义理念。究竟什么样的利益分配尺度是正义的,这种尺度是单一的还是复合的,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就我国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力不够发达的现实状况,决定了必须以按劳分配为主导尺度;同时,我国社会是一个不断向更高历史阶段迈进的社会,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只有更加重视共享、实质平等等尺度,才能实现利益分配的充分正义。三是不同领域利益管理的正义理念。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等领域的管理具有异质性,需要确立不同的正义理念。

  管理制度的合理性问题

习近平同志强调,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不够平衡、社会矛盾较多、环境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反映了一些领域和层面的管理制度不够合理。在国家层面,管理制度是为了贯彻落实根本制度而建立的体制机制,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管理体制机制。在微观组织层面,结构安排、决策执行、人力资源、激励奖惩等方面的规章规定都是管理制度。无论国家还是微观组织的运行和发展,都主要是通过管理制度来进行的;管理制度是否合理、合理的程度如何,是一个国家、一个组织能否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条件。因此,推进我国管理哲学创新发展,需要对管理制度的合理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研究管理制度的合理性,首先要研究管理制度如何才能实现管理的最终目的。比如,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主要是为了促进生产资料公有制健康发展、造福社会和人民;只有服从服务于这一最终目的,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才是合理的。其次要研究管理制度在科学和价值两个向度上的合理性。管理制度是国家发展的一种工具和手段,因而需要具备科学性;同时,它在很大程度上关系人们思想品格的塑造和民族整体精神形象的树立,因而需要蕴含价值取向与人文关怀。最后要研究管理制度在社会向度上的合理性。管理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部分,使管理制度合乎社会发展、社会合作的根本要求,是管理制度合理性不可缺少的要素。

探讨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比如,在一个国家的收入分配方式决策方面,确立不同行业劳动贡献的比较评价机制很有必要。只有这种机制是基本科学的,才能保证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从我国来看,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建立的相关机制还不够科学合理,有待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我们强调收入分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哲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原文链接:

[人民日报]刘敬鲁:推动我国管理哲学创新发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