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一行到北京市检察院考察交流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7月5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与来京考察交流的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一行,就落实中央、高检院的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进行座谈交流。
敬大力检察长表示,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江苏和北京两地检察机关在诸多方面达成共识,体现了对改革的深层次思考。江苏省检察机关推进院领导“亲历性”全程直接办案、灵活组建办案组织、研发运行“案管机器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北京市检察机关学习和借鉴。
座谈中,敬大力检察长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高检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对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三首”标准定位,探索“三个适当分离”,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作了介绍。与会双方围绕“三个适当分离”、“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检察理论创新等相关具体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刘华检察长表示,北京市检察机关统筹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现了业务平稳和队伍平稳。其中,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理论先行先导,结合首都特色整体考量、因地制宜,充分体现了对检察权运行规律的准确把握,北京的经验做法对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其江,巡视员方晓林,南京市、泰州市、南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陪同考察。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副检察长甄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葛海滨,市检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苗生明,市检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铁军,市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官管理处、研究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后,刘华检察长一行先后到昌平区检察院、海淀区检察院进行了实地考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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