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一分院开展干部交流锻炼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今年以来,一分院认真开展了青年干部交流锻炼活动,先后组织15名青年干警到高检院、中纪委、西藏、市院以及本院控申部门交流锻炼,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促进了部门间的沟通和理解。公诉部门的同志感受到公诉案件和申诉案件的区别和差异,公诉案件重在“办理”,申诉案件重在“息诉”;公诉的案件重点在案内,申诉的案件重点多在案外;公诉的案件指控犯罪成功判决率在90%以上,申诉的案件抗诉成功改判率10%都不到;公诉案件的策略在于把握好事实和证据申诉案件的突破口在于良好的沟通和耐心的劝解。又如,民行部门的同志认识到控申和民行检察工作是前后衔接、密不可分的两个环节,也更加切身地体会到控申工作的不易,交流锻炼的民事处干警和控申处的同志共同草拟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受理和办理管理工作衔接办法》,并转化成了长效的工作制度,规范了两个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是拓宽了干警的成长平台和工作视野。挂职高检院的同志学习到了检察系统的整体规划、发展趋势、内在动力和客观需求,感受到起草每一个规范性文件都要具有全国的视野,要充分考虑到撰写的每一句话在地方执行时可能发生的情况,并且再回到本职工作岗位上能够更好的从大局理解、制定计划,开展工作,从而符合、配合高检院的顶层设计,落地并深化上级机关的精神要求。借调到高检院办案的同志,深刻的认识到在大要案的办理中,严守办案纪律是底线,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是基础,从始至终谨慎的工作作风是保障。赴西藏挂职锻炼的同志了解了西藏的历史文化、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真正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先治边,治边先稳藏”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会议提出“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科学内涵。
三是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水平和调研能力。公诉部门的同志利用交流锻炼的机会对自己知识体系查缺补漏,熟悉了控告、举报、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立案监督、刑事赔偿等领域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面对各种复杂棘手的矛盾和问题,通过耳闻目睹和自己直接参与,更快、更多、更牢地学习到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从公诉部门到监所部门工作的同志办理了一分院首例服刑罪犯故意伤害公诉案件,对一起重大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罪犯提出不予减刑意见被法院采纳,并受邀参加第六届刑事诉讼监督主题研讨会,和同事合作的《刑事执行中财产刑相关问题之探究》入选研讨会论文集。赴西藏挂职锻炼的同志撰写的《拉萨市检察院反渎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报告》,得到最高检渎检厅领导的肯定。从综合部门到业务处室交流的同志牵头组织全市的行政公益诉讼调研工作,课题组现已完成了十余篇调研成果。
四是增强了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释法说理能力。在公诉、民行工作的干警并不缺乏发现问题、总结归纳、汇报案件、撰写文书的能力,而随着民众对司法期待的提升,更需加强群众工作能力。来访的群众大多缺乏法律知识且思维固化,有沉默静坐、破口大骂的,甚至还有怒极动手的,形形色色,做起工作相当困难。在控申交流的同志通过实践的锻炼梳理出了具体的工作方法:首先要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克服骄傲和浮躁的缺点,正本清源,从思想上端正态度,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其次,需要与他们直接的交流、对话,了解他们经历的故事,分析他们的诉求,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在此过程中观察他们、稳控他们。最后,要有较高的化解群众矛盾的技巧与方法,通过打比方、举例子等多种方式来向当事人释法说理,针对不同诉求,为其指明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