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市区营销分公司等13家单位通过北京市水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的公示

30.07.2015  21:41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管网管理分公司、市区营销分公司、朝阳营销分公司、丰台营销分公司、水质中心、郭公庄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长辛店分公司、南口分公司、怀柔分公司、稽查大队、基建工程管理分公司、技术研究院按照北京市水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要求,开展自评和外部评审,进行了整改和改进,通过了由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现场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日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市水务局安监处。
  联系人:唐劲芳;电话:68556697;传真:6855677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水务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