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租车强制报废期限提前2年 补贴政策出台

08.04.2015  21:12

  原标题:里程超高影响安全环保 补贴政策同步出台

  出租车强制报废 提前2年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谢璐)5月1日起,北京市更新或新增汽油出租汽车执行6年强制报废标准。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市将对2015年5月1日前注册登记且使用年限不高于7年的出租汽车提前报废的,每车补贴1万元。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为有效减少老旧出租汽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影响,7个委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北京市出租汽车报废年限的通告》,自2015年5月1日起(以更新或新增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准),本市更新或新增的汽油出租汽车执行6年强制报废标准,而以前的报废年限是8年,并鼓励在用老旧出租车提前报废以及在用出租车更新使用节能环保的新能源车型。

  而此次所指出租汽车不含纯电动出租汽车、无障碍出租汽车和重大活动保障用出租汽车。

  记者了解到,根据本市2013年公布的《北京市出租汽车总量动态调控试行办法》,本市出租车实施特许经营制度,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指标通过竞争方式择优无偿配置给企业,采取特许经营方式,而经营期与出租汽车报废年限一致,报废期缩短2年,也意味着出租车企业的经营期缩短了2年,由于对经营期间内经营状况好、服务质量高的出租汽车企业适当倾斜,此举将鼓励企业竞争,增强行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