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王志艳)记者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针对当前网络文学存在的数量大质量低,有“高原”缺“高峰”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等突出问题,总局日前正式印发《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明确提出对从事网络文学原创业务、提供网络文学阅读平台的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进行社会效益评估考核。
《办法》指出,实施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目的在于提高作品内容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引导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把出版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和可读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办法》对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考核共设置了5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和77项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出版质量、传播能力、内容创新、制度建设、社会和文化影响等指标,将从网络文学价值引领和思想格调、文学价值和文化传承、编校质量、排行榜设置、编辑责任制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社会评价、文化影响等方面进行具体计分。
《办法》明确规定,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发表作品出现严重政治差错、社会影响恶劣,在平台首页或重点栏目推介导向有严重问题的作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重大问题,社会效益评估实行“一票否决”,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总局数字出版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网络文学发展迅猛,截止2016年年底,国内40家主要网络文学网站作品总量已达1454.8万种,当年新增作品达175万部,但仍存在重市场需求、轻价值引领,重个人诉求、轻思想内涵,重故事情节、轻文化底蕴的现象,片面追求点击率和经济效益等问题突出。通过客观指标和量化标准,对网络文学进行社会效益考核,是逐步扭转网络文学当前唯点击量、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良倾向的迫切需要;是引导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出版导向,加强内容把关的重要措施。
据悉,管理部门将依据评估结果,对评估优秀的单位予以评先树优、项目支持等,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约谈网站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发挥评估考核的杠杆作用,不断引导网络文学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