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森林保险发展
中国绿色时报2月22日报道(记者 李娜) 近期,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以森林保险为重点的生态保险发展,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保证森林资源再生产的稳定进行,同时积极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型生态项目综合保险服务,不断创新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果木、花卉苗木、树木种苗等地方特色经济林保险,推进河北生态保险不断深化。新政策的出台,为河北省森林保险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新机遇。
河北省自2013年开展森林保险工作以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全省森林风险保障体系。河北省各级林业部门充分考虑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投保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坚持“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在自愿投保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林农及林业企业参保。在承保过程中,河北省坚持“统分结合”,对公益林采用统一组织、统一出单的模式,对商品林根据各地投保需求采用统分结合的模式。
为加强对承担森林保险业务机构的约束、监督及指导,河北省林业厅多次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进行细节性修订,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并积极协调和统筹年度森林保险工作,召集各保险公司召开森林保险工作协调会,对全省森林保险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省林业厅还就森林保险工作中的保单签订、保费收取、灾害理赔,以及基层林业部门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经费问题等,多次与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并传达森林保险的新政策、新法规,确保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保险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绿色时报》记者从河北省林业厅了解到,2016年7月,河北发生罕见的洪涝灾害,据统计,全省参加森林保险的林木受灾面积450亩,理赔金额32万元,确保了广大林农的权益。
2016年,河北省林业厅对承德、唐山、秦皇岛、保定、邢台、邯郸等市自2015年以来森林保险保单签订、理赔和灾后恢复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保单签订合规、理赔服务及时、工作经费到位。工作人员在检查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森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时了解到,该县西关营乡的4个村在2015年7月份遭受了一场特大冰雹灾害,致使参加森林保险的1.5万亩公益林和商品林受损严重。但因承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较少,林业资源受损未能及时得到赔付,降低了林农对森林保险工作的认可度和积极性。针对这一情况,省林业厅立即召集丰宁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办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消除误会、化解矛盾、明确理赔工作责任和进程,及时将赔付款发放到造林业主手中。
在全面开展公益林森林保险工作的同时,河北省林业厅近两年加快推进特色商品林政策性保险工作。河北省林业厅在广泛调研和征求相关保险公司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河北省经济林及林木种苗参加政策性森林保险可行性报告》。其中,以板栗闻名的迁西县已将板栗树纳入商品林政策性保险范围,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补贴15%、县级财政补贴10%、农户承担20%。板栗林每亩保险金额为800元,保险费率为3.8%。,每亩应缴保费3.04元,其中农户自缴0.608元。
为减轻林农负担,森林保险费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进行补贴,林农投保公益林只需承担10%的保费,商品林需承担20%的保费。河北省林业厅还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为农户缴纳部分应由农户承担的保费。河北省还成立了森林保险理赔专家组,并要求市、县两级也建立相应的森林保险理赔专家小组,明确森林灾害面积在500亩以下的、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1000亩以上的,分别由县级、市级和省级森林保险理赔专家组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目前,河北省共有4家森林保险承保公司,参保面积逐年增加,已由2013年的1879.72万亩增加到2016年的3881.15万亩,其中公益林2656.47万亩、商品林1224.68万亩,共13.27万户林农参保,理赔461件,总面积8.80万亩,理赔金额2636.89万元,做到了公益林基本全覆盖,商品林参保面积有较大增长,较好地保障了广大林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