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和《条例》体现九个党建特色

25.12.2015  11:06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实现全党守纪律讲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关键之举。从党的建设的内在联系分析,《准则》和《条例》体现出九大党建特色。认真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应注意把握其九大特色,以增强我们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党建自觉。

 

      一、把政德和纪律分开,再按照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有机结合的轨道推进

 

      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兼具“德纪合一”的特色,而且只限于领导干部,其中的“八方面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本属于纪律范畴,但违反了又没有如何处分的下文;说是政德的要求,又没有“立德”的“高线”;而且和原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内容有重叠。依据管党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的新要求,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实现了“德、纪”科学分开。《准则》由仅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到覆盖全党,把其“纪律”方面的内容向《条例》集结。《准则》依据党章,紧扣干部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简单明了,坚持正面倡导,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的高标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依据党章和新实践,把纪律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

 

      二、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一是坚持立废改释并举的原则,需要立新规的立,过时的废除,需要修订的修订。以原纪律处分条例为主干,把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中属于纪律的内容,集结到此次修订的《条例》中;把“八项规定”新精神和贯彻“八项规定”新成果集结到《条例》中;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反对“四风”方面查处的一些违纪违规行为,如兼职取酬、公款消费、超标公务接待、团团伙伙、出入私人会所与高档消费等内容,集结到《条例》中。这样的“突出重点、针对时弊”,简便易行,明确处分标准,统一党员违纪行为名称,提高了纪律处分的规范化水平。二是转变纪委的工作方式,主要是党内执纪而不是执法,重要任务是执纪问责,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纪的发展变化,防止纪检机关向“党内公检法”的方向发展,展示了管党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大进步。三是给予充分的时间宣传解释、学习研究和讨论思考。2015 年10 月下旬公布《准则》和《条例》,给全党两个月的时间大学习、大宣传、大讨论、深思考,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大讨论、深思考中形成全党统一意志。2016 年1 月1 日,开始正式认真严肃贯彻实施。

 

      三、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在践行“三严三实”的框架内实施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在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在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奋斗中推进全党守纪律讲规矩,因此,必须以“三严三实”为基本框架。“三严”是干部政德建设的基本遵循;“三实”则是干部干事创业追求优异政绩的基本遵循。必须把“三严”认真贯彻到“三实”的实践中去,以解决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政德”与“政绩”两张皮现象。据此认真贯彻实施《准则》和《条例》,就是共产党人必须在干事创业中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严以修身;必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立政德、守纪律、讲规矩;必须把“三严”与“三实”有机结合。

 

      四、围绕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加强政治纪律和政德建设

 

      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核心问题,是事关能否奔向共产主义远大前程的根本问题。因此,必须把加强政治纪律和政德建设放在首位。一要围绕党的领导加强政德建设和政治纪律。加强政德建设和加强政治纪律要并举。一方面,加强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品质、宗旨情操建设,抓住这一党建立本之工作;另一方面,凡是各种反对党的领导、动摇党的领导、妄议党的领导、破坏党的领导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都必须坚决进行政治教育和执行政治纪律。二要围绕党的执政加强政治纪律。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执政用权为民,还是用权为己为私,是用权为民谋利益,还是以权谋私利,关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加强政治纪律,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原则,坚决反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力寻租、权力滥用的行为。如利用执政岗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如在执政岗位上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甚至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等行为,必须加强政治教育与执行政治纪律。

 

      五、围绕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纪律

 

      中国共产党是依据党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建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围绕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纪律,一要围绕“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加强组织纪律,认真解决长期以来干部队伍建设中的这些老大难问题。二要围绕民主集中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工作中的具体执行,加强组织纪律,坚决治理各种破坏民主集中制的行为。三要围绕各种破坏党的组织纪律的行为,加强执纪问责,以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每个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六、围绕如何“管住钱”加强廉洁纪律和认真实施《准则

 

      大量的腐败案例证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进腐败的深渊,都是贪污、受贿、钱权交易问题。如何合理合法挣到钱,是市场经济最大的学问,如何“管住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要的法治。加强廉洁纪律和认真实施《准则》,一要通过加强廉洁纪律和廉洁自律管住“权力运行经费”,防止权力运行成本无限扩张,如公车、办公场所、会议、公务接待、公务出国等费用被无限扩张等。二要管住国家公共财政资金和国有企业资金,防止贪污、挪用、拿回扣和跑冒滴漏等现象。三要管住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要有效遏制权钱交易。

 

      七、围绕维护群众利益和保护群众权益,加强群众纪律和政德建设

 

        一要不断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德建设。始终追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仰、品行、情操,始终为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全心全意地奋斗。二要围绕保护群众利益和权益加强群众纪律。对于执政中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权益的行为,如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等行为,必须严肃党的群众纪律,加强执纪问责工作力度。

 

        八、围绕责任制、问责制加强工作纪律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要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责任不力,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出现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情况必须严肃执纪问责。二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情况,加强工作纪律。如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违规活动;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违规事项;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违纪事项等,必须严肃执纪问责。三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行为加大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四要针对一些敏感工作加强工作纪律。如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活动等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泄露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等等。五要在外事工作中加强工作纪律。

 

      九、加强党的生活纪律,严肃执纪问责

 

      古往今来,社会发展繁荣期发生的腐化现象,是社会开始走下坡路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威胁到执政党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逐渐进入繁荣期,针对执政中的腐化生活风气问题,必须加强党的生活纪律。加强生活纪律,重点要认真查处权色交易、腐化生活等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早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学习讨论《甲申三百年祭》,表示决不当李自成,就是以李自成失败的教训教育警醒领导干部不重蹈其历史覆辙。(作者系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中直党建网                    作者:张希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