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09.11.2015  11:27

近日,学校党委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书记罗维东主持,党委副书记戴井岗主题发言,全体校领导、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

会上,戴井岗就《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过去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既覆盖了全体党员、又突出了“关键少数”。通过“四个必须”的要求,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高尚道德情操。并围绕廉洁从政、用权、修身、起家四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新修订的《条例》相比于2004年版《条例》,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将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动辄则咎、抓早抓小,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罗维东在总结中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两项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实现了规范对象和规范领域的全覆盖,体现了“全面”和“从严”两个关键。其中《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高线;《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列出了“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底线。两部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罗维东还对下一阶段做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进行了部署。一是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二是近期将举行全体中层干部的理论学习专题报告会。罗维东强调,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责编:邢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