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习近平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李克强作出批示

28.12.2015  12:33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二五”时期“三农”工作,分析当前农业农村形势,部署2016年和“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开好这次会议,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

  习近平强调,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成果丰硕,为我们赢得全局工作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必须看到,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难题和挑战还很多,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脱贫开发工作,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让农业农村成为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李克强指出,“十二五”以来,“三农”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亮点。“十三五”时期,要落实发展新理念,破解发展新难题,夯实现代农业基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要注意分析粮食丰收后出现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继续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亿万农民创业创新活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发展新空间、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

  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粮食连续增产,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重大贡献。“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强烈的短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拉长农业这条“四化同步”的短腿、补齐农村这块全面小康的短板。

  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当前,要高度重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加快消化过大的农产品库存量,加快粮食加工转化;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减少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开展社会化服务等,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等农业供给的薄弱环节,增加市场紧缺农产品的生产。要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农业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底线,要保稻谷、小麦等口粮,保耕地、保产能,保主产区特别是核心产区的粮食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农业支持政策要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同时要注重让农民分享成果。要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政策,为农业结构性改革提供动力。

  会议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不懈厚植重农氛围,把农业农村工作放到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要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发挥财政投入对结构性改革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要挖掘农业内部潜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好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要深入调查研究,尊重农民基层实践,不断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杨晶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队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