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召开第三小组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统一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测算工作座谈会的函
甘农机函发〔2014〕5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补贴额确定及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4〕183号)要求,贵局与我局同属第三小组,负责对磨粉机等13个品目非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及测算补贴额。为按时完成该项工作,我局经请示农业部农机化司同意,特邀贵局派员参加第三小组统一分档定补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2月28日报到,29日开会,会期1天。
(二)地点:兰州饭店,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86号(盘旋路东北角),总机:0931-8416321-8777。
二、参加人员
甘肃省、湖北省、江西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农垦总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同志和熟悉分档定补业务的专家各1人。
三、会议内容
(一)材料准备
请各省按照农机产〔2014〕183号和甘农机函发〔2014〕54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主要议程
讨论通过《分类分档办法》和《测算说明》,研究形成第三小组《部分非通用类机具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
四、其他事宜
为便于接站和安排食宿,请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于12月25日反馈我局。联系人及电话:
马进东 0931-8419960(传真),13993152081;
王博炜 0931-8321680(传真),1389366724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会议回执
甘肃省农机管理局
2014年12月25日
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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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注明抵达兰州及返程航班、火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