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示范基地(第二批)名单的通知

22.12.2014  17:31

农办机[201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按照我部有关开展全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部署,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经过创建单位申请、省级推荐、部级评审等程序,北京市房山区农业机械化学校等90家单位被评为第二批“全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示范基地”(详见附件),3 年内有效,现予公布。希望各示范基地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基地建设水平,发挥示范作用,为培训农机实用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开展创建活动是推进农机化职业技能人才开发的重要举措,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公布第二批示范基地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组织好创建活动。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2〕37号)要求,加强对示范基地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认真总结交流示范基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本地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全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示范基地(第二批)名单

附件下载.doc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