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6年农机新产品补贴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09.12.2016  09:03

2016年浙江农机新产品补贴各项准备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明确补贴范围,单轨运输机、履带自走式方草捆打捆机、热泵型谷物烘干机等3类产品列入中央新产品补贴范围,水平自动控制系统、食用菌料装瓶(袋)机、食用菌料制备设备(混合机)、自走式大豆采摘机、多用途履带式耕作机等5类产品列入省级新产品补贴范围。

二是明确补贴操作,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买后办、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补贴对象、操作程序与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相同。

三是明确操作时限,农机新产品补贴第一阶段实施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底。适应要求,将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新产品补贴申请录入功能延至2017年3月底,资金结算功能延至2017年4月底。

四是组织产品归档,已有3家企业4个产品通过新产品补贴自主归档申报系统。截止目前,农机新产品补贴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农户按照规定要求购置相应农机新产品后即可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