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22.10.2016  01:00

农机鉴〔2016〕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各专业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鉴定站,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好新修订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提高农机试验鉴定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做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我站定于11月上、中旬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陕西省汉中市举办2期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的培训内容为水稻插秧机、秸秆(根茬)粉碎还田机、谷物干燥机、青饲料收获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油菜联合收获机、增氧机械、大型喷灌机、马铃薯收获机械等9种农机产品的推广鉴定大纲;第二期的培训内容为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旋耕机、微耕机、播种机、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免耕施肥播种机、打(压)捆机、茶叶烘干机等10种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大纲。

二、时间地点

(一)第一期培训班

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3日,1日报到,4日离会。

地点:恒信大酒店(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西纬7路北,电话:0477-3873222)。

(二)第二期培训班

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17日,15日报到,18日离会。

地点:汉中红叶大酒店(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劳动东路33号,电话:0916—2383998)。

三、参加人员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及各专业站、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等相关负责同志和鉴定工作人员,每期培训班名额分配均见附件1。

邀请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领导、部分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人员或相关人员,以及部分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主要起草人参加。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参加培训班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或发邮件至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科技外事处(传真:010-59199023;E-mail:kjch@camtc.net)。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代表自行前往培训地点,交通路线见附件3,食宿统一安排。

联系人:张传胜  电话:010-59199025  13718984088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代表回执

3.交通路线

附件下载.doc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