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机安全法规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01.11.2016  23:06

农机监(执)发〔20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监理站(所、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监理站:

为了提高农机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16年工作安排,我站定于11月在江苏省盐城市举办农机安全法规标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

(二)《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三)农业法制建设

(四)农业标准化发展与改革

(五)农机安全监管法规标准

(六)农机安全技术与合作社安全管理

二、参加人员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主管农机安全工作的局长1人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监理站(所、队)长1人参加,不得超员。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8日~11日,8日报到。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明城锦江大酒店,地址:解放南路267号,电话:0515-80999999。

四、其它事项

(一)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乘车路线见附件1。

(二)请于11月1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执法监管处(传真:010-59198668)或发至电子邮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聪玲,电话:010-59198651 15101035462。

附件1:乘车路线.doc

附件2:报名回执.doc

关于举办农机安全法规标准培训班的通知.PDF

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