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座谈会的通知
农办机[201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有关科技创新部署精神,推进农机化科技进步,促进农机化加快发展,定于10月中旬召开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十二五”农机化科技创新的成效、经验,分析农机化科技创新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十三五”农机化科技创新的思路、方向、重点和措施。
(二)交流农机化科技创新的经验、做法。
(三)观摩农机精准作业、机械化残膜回收、机采棉等现场演示。
二、会议时间
10月11日报到,12日开会,13日上午离会。
三、会议地点
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51号(东升鸿富大饭店),总台电话:0994-2508888。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或主要负责人。
(二)农机化科技创新专业组组长。
(三)农业部直属农机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相关媒体记者。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材料准备。请新疆、山东、江苏、浙江省(区)和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专业组组长准备会议交流发言材料(每省不超过10分钟,每专业组组长不超过15分钟)。交流发言材料,省(区)要围绕农机化科技创新取得的重大成效、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撰写,专业组组长要围绕一个产业或某产业中一个环节的农机化科技创新现状、问题和对策建议撰写,于9月28日前发送至农机化管理司科教处邮箱。
(二)会议报名。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勿超员),并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于9月28日前发送至农机化管理司科教处邮箱,同时发送至新疆自治区农机局邮箱和新疆自治区昌吉州农机化技术推广站邮箱。
(三)会务和现场准备。本次会议的现场观摩活动和相关会务工作委托新疆自治区农机局协调安排。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机化司科教处联系人王国占,电话010-59193362,传真01059192863,邮箱njhkjc@agri.gov.cn。
新疆农机局联系人毕惠英/新奇曼,电话(0991)4338812,4338386(传真),13899822171/13669949120,邮箱 xjnjkjc@163.com 。
新疆昌吉州农机化技术推广站,联系人梁东恩、赵鲜,电话13899635181/18699430880,邮箱:517865509@qq.com/396233413@qq.com。
(五)会议报到及乘车路线
本次会议按规定不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报到。
1.机场大巴。由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乘昌吉方向机场中巴(票价30元)至昌吉州客运站下车,换乘2路、52路、42路公交车东升鸿福大饭店站即到,或昌吉州客运站下车后步行前往酒店,10分钟即到。
2.出租车。由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乘坐出租车,打表70元左右,不打表100元左右。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