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二五农机化发展系列宣传(三)——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日臻完善 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十二五”期间,稳步推进自治区农机人才培养、监理鉴定、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等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争取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02亿元,其中保护性耕作工程项目9100万元,主要农作物及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1087万元。
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其中农机推广服务能力建设6790万元,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1974万元,基层农机化培训能力建设1362万元,提升农机化质量及购置补贴监管工作能力1408万元,农机化战略发展研究200万元,农机化标准化建设60万元,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研发1093万元,现代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与示范区建设3235万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1632万元。全区形成了覆盖区、地、县、乡四级的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培训、信息服务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
“十二五”末全区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543个,社均实现收入184.16万元,农机合作社已成为农机作业的主力军,开展订单作业、跨区作业和“一条龙”作业模式,通过农田托管、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区相继开发应用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启用了新疆农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协同办公、业务评价及考核等8个系统在线运行,电子政务、信息服务进入新阶段。
每年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农机市场专项检查和打假活动,查办农机违法违规案件,为农民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修改、审定了一批个省级鉴定大纲,保质保量完成自治区级推广鉴定、部级推广鉴定。全区共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27个,自治区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68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537个,“平安农机”示范村3801个,“平安农机”示范户12万户,初步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拖拉机数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农机事故呈波动中下降,直接经济损失逐年减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稳步提升,分别达到95%、93.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