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遭丈夫家暴住公厕却中毒死亡

25.05.2015  13:58

  农妇李某被丈夫赶出家门后到村里的公共厕所居住,不幸因煤气中毒死亡。家属起诉管理公厕的镇政府索赔。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家属的诉求。

  2013年1月,李某因遭受丈夫打骂离家到村委会对面的公共厕所居住,次日被发现死在公厕内。经尸检,李某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李某的丈夫和女儿起诉镇政府,认为其未尽管理义务,致使厕所内的炉火熄灭,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且该厕所没有通风设施,致李某中毒死亡,并索赔37万余元。

  法院查明,2008年,镇政府雇用保洁员负责事发公厕的管理及清洁工作。为防止厕所内的水管在冬季冻裂,保洁员在厕所内放置煤炉一个,并由保洁员使用、管理。

  法院认为,公厕具备通风条件,镇政府尽到了一般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李某的死亡不存在过错,并最终驳回了家属的诉求。

  若家暴不存在,中毒事件从何说起?丈夫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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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