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总局开展鉴定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27.03.2017  09:41

3月9日下午,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要求,由副局长冯舟、鉴定业务主管邹林、崔少宁等3人组成的检查组,对农垦农机鉴定站开展了鉴定工作监督检查。鉴定站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站长柳春柱向检查组汇报了鉴定站2016年主要工作及目前面临的困难。

检查组对农垦鉴定站能力认定范围、鉴定大纲、项目受理与审查、现场试验过程、鉴定报告编写、证书发放及公示等环节进行了仔细检查,抽查了2016年部分鉴定档案资料,询问了鉴定站加强业务规范的有效举措。检查发现,农垦鉴定站能够按照规定开展鉴定工作,抽查的项目符合能力认定范围,采用大纲准确,原始记录完整,报告编写规范,证书发放及时。要求鉴定站继续完善《程序文件》,强化岗位责任监管,进一步做好鉴定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在检查总结会议上,冯舟指出,农垦鉴定站近年来加强了鉴定业务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修订之后,鉴定站能及时调整业务流程,确定专人负责证书发放工作,为垦区农机鉴定工作有序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总局农机局将一如既往的支持鉴定站工作,对鉴定站反映的困难已经详细记录,回去之后联系总局相关部门着手解决。鉴定站当前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能力认定范围开展鉴定业务,在垦区农机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范围内,对于垦区农业生产急需的、技术先进及具有减灾抗灾作用的农机产品应优先受理,助力垦区农机化进一步发展。二是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及时完善鉴定站《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并遵照执行。三是要及时公开农机产品的鉴定结果和检测结果,相关信息在总局农机化信息网发布之后,要充分使用好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促进垦区农机鉴定工作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