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工作程序》的通知

17.04.2017  17:07

农机鉴[2017]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各专业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鉴定站,总站各有关处室:

为了贯彻《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我站组织对《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机鉴[2012]21号)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工作程序.docx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