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校刘军、李克江荣获“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06.05.2021  20:48

本网讯 4月30日,云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昆明隆重举行。经云南省镇康县委县政府和中国农业大学推荐,我校刘军、李克江两位同志荣获“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同时,云南省委省政府向我校赠送了锦旗,感谢我校一直以来对云南省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向学校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2013年,我校成为帮扶云南省临沧市的牵头单位,定点扶贫镇康县。学校举全校之力,按照“精准施策、精准推进、精准落地”的“三精准”原则,以“真情真意”的关怀、“真抓实干”的举措、“真金白银”的帮扶,打造出了一个深层次、立体式、全方位扶贫工作的模式,造就了“一支永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书写了脱贫攻坚的“高校样本”,给临沧人民、镇康百姓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其中,刘军同志自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在云南省镇康县挂职副县长,李克江同志自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在云南省镇康县帮东村担任第一书记。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体脱贫。为表彰在脱贫攻坚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葛文中等1495名同志“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等794个集体“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