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态保护稳中向好 森林面积居全国第一

03.04.2017  01:48
  3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建设领域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举行。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牧远就造林绿化、基本草原划定以及水权交易等情况进行发布与解读。
   内蒙古森林面积和活立木蓄积实现“双增长”
  牧远在发布会上就造林绿化方面向记者介绍,根据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内蒙古森林面积增加1822万亩,达到3.73亿亩,居全国第一位;活立木蓄积量增加1.23亿立方米,达到14.84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五位;森林覆盖率达到21.03%,提高1.03个百分点。五年来,自治区始终坚持实施生态建设工程,认真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林治理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5年累计完成重点工程4040万亩,占全国同期造林总量的75%。在沙漠,重点实施林草锁边工程,防止沙漠扩展累计建成五大沙漠锁边林带总长约2210公里、面积约1920万亩,目前五大沙漠周边重点治理区域沙漠扩展现象得到遏制,沙漠面积先对稳定;在沙地,落实人工造林、飞播治沙造林、封沙育林(草)和封禁保护等措施,五大沙地林草盖度均有提高,沙地向内收缩;在水土流失区,落实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全区2.6亿亩风沙危害面积和1.9亿亩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每年减少流入黄河泥沙1.1亿吨;在平原区,重点实施保护林体系建设,全区近8000万亩农田、1.5亿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共划定基本草原8.84亿亩
  针对基本草原划定方面,牧远介绍说:“从2005年至2016年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共划定基本草原8.84亿亩,涉及包括33个牧业旗、21个半农半牧旗在内的63个旗县,划定基本草原面积占这63个旗县草原面积的81.6%。”据了解,随着草原生态补偿政策的落实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面积保护和建设力度明显加大,草原的生态功能和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草原生态整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趋于好转,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植被平均盖度达到44%,较2000年初提高了14个百分点,全区草原生态已恢复到接近上世纪80年代中期水平。依托内蒙古丰富的草场资源,内蒙古自治区牛奶、羊肉、细羊毛、山羊绒产量稳居全国首位,具备每年稳定向区外调出500万吨牛奶、150万吨肉类(其中羊肉50万吨)的输出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后,牧远向记者通报,《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牧远表示,加快水权转让和交易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水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是推进生态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水和谐的重要举措。内蒙古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严重不均,与人口耕地分布不相适应,地区间、行业间用水矛盾突出,为了盘活存量水资源,破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人水和谐,自2003年起,内蒙古率先在鄂尔多斯市沿黄地区开展盟市内水权转让试点工作,实施农业节水改造工程,将节下来的水资源转让给工业企业发展生产,几年来转让水量3.32亿立方米,解决了40多个工业项目的用水,为沿黄地区筹措了30多 亿元节水改造资金,取得了“多赢”的效果。
  据了解,2014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取用水指标处置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经依法认定的闲置水指标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交易平台进行转让交易。2016年内蒙古水利厅收回未履行转让合同和相关规定企业的水指标2000万立方米,于11月30日在北京中国水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并全部签约,成为内蒙古首次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水资源的重要实践,通过采用市场调节方式,调整了用水结构,促进了水资源向高效率、高效益行业流转,进一步优化了水资源配置。(贺茂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