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内参刊登我院文化研究所陈红玉副研究员文章

15.06.2015  17:03

      《人民日报》内参2015年5月22日刊登我院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陈红玉博士的文章,题目为《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理念及启示》。

      近年来,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因其成熟体系与独特魅力而备受普遍称赞,根据多年来对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成果的关注与比较研究,陈红玉博士认为台湾文化治理能够践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效的关键在于三个方面:文脉传承、公民美学运动、地方感之特色文化产业。

      台湾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之初就坚持以文脉传承为核心理念。由于外来文化的植入与自身传统文化的碎片化强化了台湾内在的自我文化保存重要性意识,于是,文脉传承成为台湾在制定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之初最核心的理念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点。倡导文化创意产业的“中华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协会”,主张建立社区文化的“社区总体营造”,这为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注入鲜明的地方特色,倡导文化发展的文脉传承与地方感特征,1995年这种意识在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初期就扩展至全岛。2002年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列为“挑战2008”的子计划,通过行政力量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2010年,台湾颁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以法律条文形式保障以文脉传承与创意生活产品理念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倡导透过对于地方文化、环境资源与特色的寻求,发展扎根于地方土壤与地方经验的产业。

      公民美学运动旨在提高公民的文化艺术素养,以全民配合政府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从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上将,就是鼓励公民塑造共同的文化,希望激发公民对于文化的自觉性及责任心,将美的实践视为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将生活美学的价值观落实在每一个公共与私有的领域中。在实践过程中,公民美学运动最终是提升培养民众的审美能力,改善人们看待生活美感的态度。公民美学从根本上强调文化主体性的推广,是一种从根植入、永续经营的理念和政策。台湾地区推动公民美学策略,通过区域地方感的营造以发掘地方的创意与想象力,将艺术落实在生活中,扩大民众参与文化的深度。借助公民美学运动,民众得以深入了解各产业的文化与生产关系,促使民众建立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尊重与价值认知。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地方感策略,最突出的体现就是注重彰显地方文化元素,保持传统文脉传承的流线型,让你感觉到他们的文化创意产品既带有地方孕味,也具有国际视野,既能让人感受到传统文化的气息,也能品味出现代性的气质,这种发展策略使传统文化以及在其基础上的创意成为地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共生环节。从整体上而言,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建立在与生活环境的彼此依存关系上,强调保存传统和地方魅力,发掘地方创意与特色,以一种新的思维去发展产业经济,以传统、创意、个性所整合出的地方特色产品来获取游者的青睐。可以看出,文脉传承及其所经过设计之后地方感成就了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独特魅力,这使得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脱离了大多数国家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上所出现的通病。

      以上三个方面是台湾文化治理双赢的核心理念,不仅成就了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独特魅力,也是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如果以此反观大陆遍地开花的文化创意产业,不难映射出我们的急迫与某些缺失,以及某种阶段性的功利色彩,除了比较、反思、反省之外,尽管我们当前已经一定程度上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仍不得不说文化创意产业未来的创新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