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驿站按服务流量可获补贴

21.08.2018  22:11

  根据刚刚出台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社区养老驿站提供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日间照料等托养服务以及连锁运营时,将获得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从即日起,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向所在区的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享受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申请。

  《办法》规定,运营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服务流量补贴、托养流量补贴、连锁运营补贴和运维支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驿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健康指导、康复护理、代办等收费服务,服务流量补贴按照不低于服务总收入50%的比例予以资助,即驿站每收取老年人100元费用,政府给予50元的补贴。对于农村幸福晚年驿站以及经政府同意、运营方利用自有设施或租赁设施用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的,按照实际服务流量补贴的1.5倍予以资助,也就是说驿站每收费100元,政府将给予75元补贴。“服务越多、补助越多,这样做有助于防止驿站不积极主动开展业务而依靠运营补贴勉强生存,造成设施资源的浪费。

  托养流量补贴指的是根据养老驿站开展照料服务给予的资助补贴。其中,日间托养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补贴;短期全托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补贴;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全托照料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补贴。“托养流量补贴有一定的限制性规定。”这位负责人说,每家驿站享受托养流量补贴的短期全托(城市驿站)、全托照料(农村驿站)床位数量不得超过9张。另外,一般至少每天固定到驿站接受综合日间照料服务6个小时以上,才能够认定为日间托养。

  在连锁运营补贴方面,《办法》提出,品牌供应商承接若干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并实施同一服务标准、品牌连锁运营,将获得奖励补贴,每连锁运营1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叶晓彦 实习生:田晴)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