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机构需设三类标志 可进行个性化设置

20.04.2015  14:51

公共信息类标志

  今后北京市养老机构需设置公共信息类、安全类、交通类三类显著标志。由市民政局组织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符号与标志使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在市质监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5月10日前反馈意见和建议。

  该标准规定,养老机构应在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医疗区域、老年人居住和活动区域、食堂等设提示指令标志以及消防标志;在老年人活动区域和医疗区公共区域设禁止和警告标志以及交通标志;在老年人居住区域设门牌标志。设置样式应符合老年人特点,字符应清晰偏大,悬挂位置明显,便于老年人记忆和寻找。

  同时,养老机构还应设置机构引导牌、平面图、紧急疏散图、楼层号、节约用水、用电、热水、坐便器等标志和温馨提示,上述这些标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设置。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