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新规:新建社区配最少800平米服务用房

30.12.2014  11:33

  中新北京网12月30日电 (记者 曾鼐)街区养老服务半径1000米、浴盆和便器旁安扶手、电梯要限速……针对社区养老,北京发布新标准,要求新建社区,必须配建不少于800平米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

  近年来,北京家庭空巢化、高龄化的现象并行,失能失智老人逐渐增多。资料显示,2020年北京市老年人口将达到350-400万,约占总人口的20%;2050年老年人口将超过650万,超过总人口的30%。2020年高龄老人将逼近60万人,2050年突破100万人;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已占老年人口的14%,其中近一半为失能失智老人。

  为此,北京提出了“9064”养老服务新模式,即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近日,市规划委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绝大多数的养老都离不开家庭和社区”,北京市规划委标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他说,市规划委今年启动了《标准》的编制,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标准、适老性设计标准化程度等。他介绍,标准适用于北京新建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主要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活动场站;老城区参照执行。

   街区养老服务半径1000米 必须在地上

  北京市规划委标准办负责人称,《标准》最大的特点是对居住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分级布置,共分为三级,即街区级、社区级和建设项目级。其中,街区级的居住人口规划规模一般为5万人以下,社区级的为1000至3000户,建设项目级为1000户以下。

  根据《标准》,街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宜为1000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宜为500米,并避免跨越城市主干路和快速路。1000米也意味着老人步行15分钟可以到达的距离。

  养老设施建在哪儿?该负责人强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位于建筑的低层或首层,不能设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以便于老年人日常使用和紧急疏散。托老所应在主要的出入口设置老年接送车停车位,并与建筑出入口无障碍衔接;社区的主要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超过500米。

  他表示,考虑到老人就医需求,《标准》还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应设置在一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的服务半径内。如不在服务半径内,应内设医疗保健用房或单独设置医疗卫生室。

   社区养老院最少10张日间照料床位

  “很多老旧小区,开发商虽然保证了养老服务用房整体面积,但是很分散,很难找”,标版相关负责人说。他表示,还有一些用房直接由底商改造而成,格局上不适合,“老人使用不便”。 

  《标准》规定,新建社区级建设项目必须配建不少于800㎡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和不少于150㎡的室外活动场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必须设置不少于10张日间照料床位。

  “生活空间也不能太小”,该负责人说。他称,根据调查,现在实际老年人居住用房普遍偏小,但由于老年人动作迟缓,准确度降低以及使用轮椅和方便护理的需要,特别是对文化层次越来越高的老年人,需要一定的活动空间。

  为此,《标准》规定,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宜为每间4人至8人;失智老年人的每间休息室床位数不应大于2床,宜进行分隔。

   浴盆旁安扶手 电梯要限速

  《标准》对于细节设计也强调要突出“适老性”。“电梯启停速度不应太快,否则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的老年人会产生不适感“,标准主编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刘晓钟说。

  他介绍,标注规定,二层(含二层)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并能满足担架的出入要求;电梯运行速度不宜大于1米/秒,电梯门应采用缓慢关闭程序设定或加装感应装置;电梯内应设有安全扶手和监控及对讲系统。

  他说,现在不少楼梯为了美观只有踏板,下方是透空的,但对于拄拐杖的老年人而言,很容易造成打滑失控或摔伤。所以新规要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出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米×1.5米的轮椅回旋面积,踏步前缘应相互平行等距,踏面下方不得透空;楼梯宜采用缓坡楼梯。

  针对老年人听力、视力和体力减弱的生理特点,新标准特意规定,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内,卫生间地面应平整并应采用防滑材料,浴盆和便器旁应安装扶手,为坐姿洗浴设施预留条件。

  同时,《标准》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内应做标识设计,应设置紧急呼叫装置,各项标识应色彩鲜明、图案清晰。“色彩要柔和、温暖,营造了一种温馨感,标识的字和图案都要更大,方便老人们识别”,标版相关负责人说。(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