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集中年检明天开始

30.04.2015  08:08

  京报网讯(记者 金可)“亲们,又到了给爱犬登记、年检的时候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微信号发布温馨提示。明起到6月30日,为全市养犬集中年检时间。

  凡2014年度办理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的养犬人(单位和个人),可持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年检手续,并缴纳管理服务费。养犬人办理年检手续后,应当及时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缴纳年检管理服务费500元。一般管理区内每只犬年检管理服务费的缴纳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据了解,对于饲养绝育犬的养犬人在办理登记年检时,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即饲养绝育犬只,办理登记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登记后,为犬只做绝育的,办理年检手续时,由办理部门(重点管理区)一次性给予200元奖励,一般管理区由当地政府确定奖励标准。

  此外,各区县根据辖区特点情况,将通过采取设立“登记年检和犬只免疫一站式服务”站点、上门办理登记年检手续、免费发放宣传服务用品等形式,提供多种便民服务措施。养犬市民可以向所在区县养犬联席办或者属地分县局及派出所咨询了解具体便民服务措施。

  警方提示养犬市民,应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认真履行义务,依法、文明、科学养犬。注意携犬出户,拴束犬链,避让老幼病残孕等人群;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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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