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扬尘治理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24.06.2015  01:14

  京环发〔2015〕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3〕27号)有关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扬尘排放单位的监管,鼓励各单位积极采用有效技术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促进扬尘污染减排,本市拟利用排污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扬尘治理项目予以补助。

  资金补助重点用于支持各单位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技术应用、新技术创新、新工艺试点和示范等项目;补助对象为在本市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混凝土及砂浆生产等存在扬尘排放的中央、市属和外埠的相关单位。按照《北京市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14〕2107号)有关规定,对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由市环保局组织进行评审和论证,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所需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配套解决;新技术、新措施试点、示范和推广项目可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各项扬尘控制措施,组织好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按要求填写“扬尘治理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并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文本报送市环保局应急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应急处邮箱);同时,按照“项目可行性材料提纲”(附件2)要求的提纲条目进行准备,全力配合做好评审论证工作,于8月15日前通过评审论证的项目可考虑在今年安排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扬尘治理项目申报文本

            2.项目可行性材料提纲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15日

  (此文主动公开。联系人:市环保局应急处 陈丽媛;联系

  电话:6846623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处 于剑;联系电话:59958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