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救济困难党员的通知
29.12.2016 20:36
本文来源: 农业局
在2017年春节来临前,为体现局农业局党组的关怀,帮助我局困难党员,拟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进行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1、党组织关系在局直属机关党委的生活困难党员(含在职和离退休党员);
2、因灾害(难)、因病(本人、配偶或子女生重病)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特别困难的党员;
3、今年年已救济过各级困难补助的困难党员本次不再申报。
二、组织方法: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支部依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困难党员的申请,确定困难党员,并填写《市农业局困难党员补助申请表》。直属机关党委研究确定发放对象名单后通知到各党组织。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也要对自己所属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救济慰问。
本文来源: 农业局
29.12.2016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