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的通知
08.11.2014 23:23
本文来源: 地质大学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保证学校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按照地大京发[2013]29号文的要求尽快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并于28日下午5点之前将送交财经处227房间,电子文档(自查情况汇总表和总结报告)上传到:[email protected]。 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责任单位请参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和学校的具体部署,主要从制度建设、履行科研经费管理职责等方面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于今天下班前按照上面的地址和方式提交财经处。 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本文来源: 地质大学
08.11.2014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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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鸣渐远,初秋已至
风华正茂,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