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意见的通知

20.03.2018  17:23

全市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律师事务所承办重大案件的监督、指导,请对《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律师事务所承办重大案件报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研提意见建议,于3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律师监管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佳    58575792  1860102188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律师事务所承办重大案件报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律师监管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