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事大爱”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展示海淀人的文明素质,提升海淀区的文明形象,弘扬“北京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营造良好的氛围,海淀区拟在全区范围开展“小事大爱”征文活动,要求驻区高校积极参与配合。现就我校开展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11月22日截稿。
二、征文具体内容和要求
1、小处着笔,从小见大,通过身边小事展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发现美,展示爱,弘扬主旋律。
2、体裁以记述文、散文、随笔为宜,用事实说话,一事一议,具有故事性、可读性。
3、篇幅在千字左右,题目自拟。
4、必须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5、自留底稿,无论入选与否,均不退稿。
三、奖项设置
海淀区将组织专家评委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和入围奖,颁发证书及奖品,并将优秀文章结集汇编。
1、金奖5名,奖励各800元等值奖品;
2、银奖10名,奖励各500元等值奖品;
3、铜奖15名,奖励各300元等值奖品;
4、入围奖50名,奖励各200元等值奖品;
5、参与奖不限人数,奖励纪念品一份;
6、组织奖若干名,奖励各800元等值奖品。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进行投稿,并于11月22日前,将本单位师生所投稿件电子版打包发至指定电子邮件。电子版排版要求如下:标题为二号方正简体小标宋(或新宋体),加黑;正文为三号仿宋,1.5倍行距;同时要填写《二级党组织征文活动投稿汇总表》,盖章签字后报宣传部。宣传部将统一汇总并向海淀区推荐投稿。
联系人:格日勒,联系电话:82322312,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二级党组织征文活动投稿汇总表
宣传部
2012年11月8日
附件: 20121119152219984.doc (22.0KB )